湖南省特教中等专业学校

湖南省特教中等专业学校园林绿化维护服务招标公告

发布时间:2018-11-15 11:10 来源:总务科 阅读数:9,7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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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项目名称:湖南省特教中等专业学校园林绿化维护服务

二、采购内容:湖南省特教中专新老校区园林绿化维护服务

三、项目实施地点:湖南省特教中等专业学校新老校区

四、招标形式:综合评标法

五、学校绿化基本情况:

一)、养护面积:新老校区共18750平米

二)、养护内容:

1、程序:浇水,(含叶面浇水)、施肥、除虫、修剪、植物造型、病虫害防治等。

2、养护内容:

2.1乔木:每年施肥一至两次,每株施有机肥0.5kg,复合肥0.35kg,穴施后覆土。追肥每次每株施尿素0.35kg。做好病虫防治,对枯枝、病虫枝、隐蔽的长枝及阻碍车辆通行的下垂枝进行修剪。清除残留后的修剪物,防治病虫蔓延、除杂草。

2.2灌木绿篱:每季度施肥一次,冬春重施,夏秋季轻施,局部缺肥的多次施。每次每平米施复合肥10,尿素10,根外施肥方式,施完浇水溶化。每三天浇一次水,(雨天除外)及时防治病虫害。每月对绿篱和球类植物进行修剪、除草等。

2.3草坪:每季度对草坪进行一至两次修剪,局部生长较快须增加修剪次数,修剪后施肥浇水。施氮肥兼复合肥。每平米18-20,保持水分。草地出现板结和透气性能减弱时,需进行打孔增强透气性,施肥浇水保证能更新复壮。

2.4垃圾运输:修剪、整理后的树枝、草叶清理,所有绿化垃圾必须清运到学校的垃圾池。

三)、绿化的养护管理原则是:

1、保证肥水供应,茂盛生长,修剪成篱成墙成形,达到观赏和隔离的作用。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,分枝点合适,枝条粗壮,无枯枝死杈;主侧枝分布匀称、数量适宜、修剪科学合理;内膛不乱,通风透光。花灌木开花及时,株形丰满,花后修剪及时合理。绿篱、色块等修剪及时,枝叶茂密,整齐一致,整型树木造型雅观。行道树无缺株,绿地内无死树。 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,叶片大小、颜色正常。在一般条件下,无黄叶、焦叶、卷叶,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5%以上。针叶树针叶宿存3年以上,结果枝条在10%以下。 花坛、花带轮廓清晰,整齐美观,色彩艳丽,无残缺,无残花败叶。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,覆盖率99%以上,草坪内无杂草。

2、所有植物存活率不得低于95%。病虫害控制及时,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的活卵、活虫;在园林树木主干、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,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2头,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1%。叶片上无虫粪、虫网。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%。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,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、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,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,覆盖率不得低于90%。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,且花繁色艳。绿地整洁,无杂物、无白色污染(树挂),对绿化生产垃圾(如树枝、树叶、草屑等)、绿地内水面杂物,重点地区随产随清,其它地区日产日清,做到巡视保洁。栏杆、园路、桌椅、路灯、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、安全,维护及时。绿地完整,无堆物、堆料、搭棚,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。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、堆料、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。

四)、工程养护职责及人员安排

 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一级养护质量标准,选用有经验的员工进行养护。根据实际情况阶段性增加人手,保质保量完成养护工作。

五)、承包养护方式

大包干,报总包干价。

直接费中包括人工费,材料费(农药、肥料、工具、燃油等),机械费,措施费,老校区全年养护费等。(学校提供水电)

六、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:
1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合格投标供应商;
2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且备年检合格的三合一营业执照原件(副本),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,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;

3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4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5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6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
7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
8、响应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,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;

9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七、报名起止时间: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 11 月 17 日17:00(北京时间)。

八、报名提交材料:

1、年检合格的三合一营业执照原件(副本)复印件,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,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,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(双面)复印件;

2、最近两年的财务会计审计材料;

3、最近两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;

4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两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材料;

5、同等业绩证明材料。

6、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。

 

材料邮寄地址:长沙市天心区中意二路830号湖南省特教中等专业学校

联系人:张翠         手机: 1897315486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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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务后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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